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2025年度学生会改革情况

    2025.12.15      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并结合《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》文件要求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院2025年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
一、改革自评表

指标

结论

备注

1.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,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。未承担宿舍管理、校园文明纠察、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2.工作机构架构为“主席团+工作部门”模式,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“中心”、“项目办公室”等常设层级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3.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。

☑是

□否

实有18人

4.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。

☑是

□否

实有3人

5.除主席团成员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干事、成员外未设其他职务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6.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7.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二者取其一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8.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(非其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、常任代表会议等)或全体学生(研究生)大会选举产生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9.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。

☑是

□否

召开日期为:2025年12月11日

10.开展了春、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11.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12.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;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13.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,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。

☑是

□否

 

二、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

第一章  总  则

第一条  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成立的全院学生群众性组织,是全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,也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

第二条  学生会的宗旨是:
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牢把准政治方向,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目标,团结和引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

第三条  学生会的基本任务:

(一) 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,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;

(二) 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、科技创新、文化艺术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;

(三) 维护学院规章制度,倡导优良学风,促进学生与教职员工的团结,协助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;

(四) 团结和引领全院学生为学院的学科发展和学校的改革建设贡献力量。

第四条  学生会依据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》和《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》开展工作,接受太阳成tyc122cc集团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党委、团委的领导和指导。

第五条  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为最高准则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
第二章  会  员

第六条  凡取得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,承认学生会章程,均为学生会会员,会员资格随学籍变动或取消而自动终止。

第七条  会员的基本权利:

(一) 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、批评、咨询和监督的权利;

(二) 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三) 参加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并使用相关资源的权利;

(四) 通过学生会向学院和学校反映意见和诉求的权利。

第八条  会员的基本义务:

(一) 遵守学生会章程,执行学生会决议;

(二) 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思想教育、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;

(三) 维护学生会利益和名誉,为学生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持;

(四) 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树立优良学风。

第三章  权力机构

第九条 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,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,参与学院治理和监督。

第十条  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,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,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
第十一条 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:

(一) 代表由班级、年级或部门选举产生,代表人数覆盖不同年级和专业;

(二) 代表名额不低于学院学生总数的10 %;其中非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%。

第十二条  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:

(一) 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;

(二)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常任代表;

(三)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;

(四) 修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执行;

(五) 反映学生的意见与建议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;

(六) 选举产生出席太阳成tyc122cc集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;

(七)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十三条 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条件:

(一) 代表应是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全日制在校学生;

(二) 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章制度;

(三)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,积极上进,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
(四)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诉求,积极热心表达广大青年学生的意愿,有一定群众基础,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。

第十四条 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:

(一) 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,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,享有表决权;

(二)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(三)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,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;

(四) 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实行监督。

第十五条 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:

(一)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,认真履行代表职责,按时参加相关会议;

(二) 认真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;

(三) 密切联系同学,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;

(四) 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,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。

第十六条 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:

(一) 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,代表资格自动终止;

(二) 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,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;

(三) 代表所在班级、学生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,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,撤销其代表资格。

第四章  常任代表会议

第十七条  常任代表会议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,负责代表学生监督学生会的工作。常任代表会议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,受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,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
第十八条  常任代表会议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大会的各项职权,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,并做好下一届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,受全体学生的监督,对外代表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。

第十九条  常任代表会议的构成:

(一) 常任代表候选人由学院团委自非学生会成员中提名产生,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;

(二) 常任代表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;

(三) 常任代表会议设主任 1 名,副主任 2 名,由常任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从常任代表中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,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召开,常任代表会议的代表、主任及副主任的任期相应调整;

第二十条  常任代表会议的主要职权:

(一) 密切联系学生,代表学生利益,反映学生合理的普遍性诉求;

(二) 监察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的实施;

(三) 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,监督学生会骨干的工作和作风;

(四) 审议通过学生会机构设置、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;

(五) 听取学生会主席团汇报、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工作;

(六) 罢免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,罢免需经半数以上常任代表会议成员通过;

(七) 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五章  执行机构

第二十一条  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组织和落实学生代表大会及常任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,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。

第二十二条  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,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实行轮值制,每学期由不同成员担任执行主席。

第二十三条  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执行主席召集,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。

第二十四条  学生会聘请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。

第二十五条  学生会遵照太阳成tyc122cc集团学生会“按需设置、合理优化、精简高效”的原则,下设 6 个工作部门,在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。

第二十六条  学生会主席团的主要职权:

(一) 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的决议,主持学生会日常事务;

(二) 制定学生会年度计划,筹备和组织全院性的学生活动;

(三) 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工作,考核学生干部的履职情况;

(四) 向学院党委和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。

第六章  学生骨干

第二十七条  学生骨干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 政治立场坚定,理想信念明确;

(二) 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%,无不及格记录;

(三) 品行端正,作风务实,乐于奉献;

(四)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。

第二十八条  骨干选拔和退出机制:

(一) 选拔过程公开透明,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;

(二) 对因学业或纪律问题无法履职的学生骨干,按照规定予以劝退、免职或罢免。

第七章  基层组织

第二十九条  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,由班级学生选举产生,代表班级学生的利益并接受学生会指导。

第三十条  基层组织职责:

(一) 根据学生会工作安排,组织开展思想教育、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;

(二) 协助学院和学生会落实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;

(三) 定期召开班级会议,向学生会反馈意见与建议。

第八章  经费管理

第三十一条  学生会经费来源:

(一) 学校拨款和团委支持;

(二) 合法的社会赞助及其他正当收入。

第三十二条  经费管理:

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,专款专用。

第九章  附  则

第三十三条  章程修订程序:

本章程的修订需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,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,报学院团委批准实施。

第三十四条  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,最终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主席团所有。

三、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

序号

机构名称

人数

主要职责

1

主席团

3

主导并推动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,协调各项活动与任务的顺利开展。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并策划组织院级活动,促进学生全方位的成长和发展。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,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,并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。保持与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沟通,确保学生会的工作与学院整体发展方向相契合。

2

秘书处

3

负责学院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,确保各项决议及时有效地落实。负责班会通知发布、奖学金评选、学期评估等工作,确保程序的公开与公正。定期组织并协调学生会例会,收集和统计各类数据,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。协助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确保会议和活动的组织高效有序。

3

宣传部

3

负责学生会组织内部新闻的采集、撰写和发布,确保信息准确、及时地传播,提升学生会整体形象与影响力。策划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,提升学院文化氛围,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。通过多渠道传播,增加学生组织与学院在校园内外的知名度,增强师生认同感。

4

权益部

3

开展心理健康与适应性辅导,提供新生适应大学生活的支持。通过各类活动和讲座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与应对压力的能力。定期调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,开展阳光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,增进学生的归属感和幸福感。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,推动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落实。

5

文艺部

3

策划和组织丰富多样的文艺活动,提升校园艺术氛围。承办并组织大型文娱活动,如迎新晚会、才艺展示等,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。引入优质艺术资源,促进校园文化多元化发展。通过组织活动,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创新能力,提升整体文化艺术素养,推动学院文化品牌的建设与传播。

6

体育部

3

组织并筹备各类体育活动,促进学生参与体育锻炼,提升身体素质。负责学院体育赛事的组织与协调,如篮球、排球等比赛,激发学生运动热情。积极反馈学生对体育活动的需求,确保活动形式丰富、符合学生兴趣。定期开展体育知识宣传,倡导健康积极的运动理念,提升全院学生的运动参与度和健康意识。

7

学术部

3

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早读活动,促进学术氛围的营造。通过分享优秀学习经验、展示学习笔记,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积极性。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学术交流活动,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和探索精神,拓宽学术视野,提升整体学习水平。

四、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

序号

姓名

政治面貌

年级

学习成绩排名*(本人排名/所属专业人数)

1

张开岩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11/105=10.48%

2

王文浩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1/70=1.43%

3

刘妤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4/70=5.71%

4

张佳景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2/105=1.90%

5

王兆源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20/105=19.04%

6

徐鸣卓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20/105=19.04%

7

李金悦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3/70=4.29%

8

孔祥鹤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9/89=10.11%

9

汪嘉卿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10/105=9.52%

10

梁安琪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20/82=24.39%

11

王斐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20/82=24.39%

12

许晨阳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17/89=19.10%

13

荆荣利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1/68=1.47%

14

王文洁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3/69=4.35%

15

黄芙蓉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4/105=3.8%

16

袁晓红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16/82=19.51%

17

张方霖

共青团员

2023级本科生

5/68=7.35%

18

张春阳

中共预备党员

2023级本科生

24/89=26.96%

*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。

五、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

1.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制定本办法。

2.为确保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,能够高效履行工作职责,特制定本办法。通过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程序产生合适的候选人,确保主席团的代表性和质量,推动学生会工作更好开展。

3.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主席团成员,选举采用差额预选办法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,学生会主席团设 3 人,候选人的差额数量为 1 人,总计产生主席团候选人 4 名,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。

4.凡在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,均有权参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。参选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学术成绩和品德风范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参选者应积极参与学院集体活动,并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。候选人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。

5.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候选人产生工作由学生会负责组织与管理。学生会将在选举前发布公告,明确报名时间、程序和要求,确保公开透明。学生可以自主报名或推举符合条件的同学作为候选人。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格,提供个人信息、学术成绩、活动参与情况以及简要的自我推荐,报名表应注明候选人的个人特点和优势。报名表格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学生会,且经学生会负责教师与学生会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审查阶段。

6.学生会负责教师和学生会将对所有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,确保候选人符合参选要求。审查将包括学术成绩、综合表现、品德和道德评估、参与集体活动的情况,以及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。审查过程中,学生会可要求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必要时进行面试或小组讨论,以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。审查结果将作为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的依据,所有审核环节将公正、公平、透明地进行。

7.学生会负责与每位候选人进行确认,确保其愿意且具备条件参与候选人产生程序。候选人需签署参选声明,明确参选意图。

8.经过审查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,以便全体学生了解候选人情况。公示期间,学院学生可对候选人提出异议或反映问题,可报学院团委办公室。

9.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。如在候选人产生过程中遇到未涉及的特殊情况,将由大会主席团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处理。

六、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

1.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制定本选举办法,确保选举的规范性、公正性和公开性。

2.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工作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组织,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。重大事项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。

3.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,选举阶段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名单。

4.正式选举阶段,候选人名单提交本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表决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。

5.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,方可当选。若出现候选人得票未达半数且当选人数不足的情况,则实际当选人数以票数达标者为准。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得票相同,且符合半数标准,则所有票数相同者同时当选。

6.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,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、不赞成票或弃权票。

7.赞成候选人无需标记任何符号;不赞成候选人需在姓名右侧“表决意见”栏内画“×”;弃权者需在姓名右侧“表决意见”栏内画“△”。每张选票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名额为有效票,超过名额的选票视为无效票。

8.选举设监票人 2 名,由大会主席团提名,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负责选举的监督工作。选举设计票人 2 名,选票采用人工计票方式,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公布,并经大会主席团审定,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。

9.选举时,参选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。收回选票数量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,则选举有效;若收回选票数量多于发出选票数量,选举无效,需重新组织选举。

10.选举结束后,选举结果经学生代表大会确认并备案,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。

11.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12.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,如选举过程中出现未涵盖的特殊情况,由大会主席团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,结合学员实际情况研究处理。

七、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

1.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制定本选举办法,确保选举的规范性、公正性和公开性。

2.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工作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组织,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。重大事项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。

3.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,选举阶段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名单。

4.正式选举阶段,候选人名单提交本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表决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。

5.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,方可当选。若出现候选人得票未达半数且当选人数不足的情况,则实际当选人数以票数达标者为准。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得票相同,且符合半数标准,则所有票数相同者同时当选。

6.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,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、不赞成票或弃权票。

7.赞成候选人无需标记任何符号;不赞成候选人需在姓名右侧“表决意见”栏内画“×”;弃权者需在姓名右侧“表决意见”栏内画“△”。每张选票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名额为有效票,超过名额的选票视为无效票。

8.选举设监票人 2 名,由大会主席团提名,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负责选举的监督工作。选举设计票人 2 名,选票采用人工计票方式,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公布,并经大会主席团审定,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。

9.选举时,参选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。收回选票数量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,则选举有效;若收回选票数量多于发出选票数量,选举无效,需重新组织选举。

10.选举结束后,选举结果经学生代表大会确认并备案,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。

11.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12.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,如选举过程中出现未涵盖的特殊情况,由大会主席团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学生会章程》,结合学员实际情况研究处理。

八、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
类别

姓名

是否为专职团干部

备注

分管学院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负责同志

赵莹

 

学生会组织秘书长

辛鑫

 

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,可发送邮件至太阳成tyc122cc集团校团委邮箱qdndtw@163.com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