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级新生学生证优惠卡办理通知

    2013.09.22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      一、领取
      各班级首先认真统计、填写和审核好《2013级学生证、优惠卡发放明细表》、《2013级学生证、优惠卡发放汇总表》。审核填表信息合格后,方可领取学生证。
      二、填写
      1、学生证一律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。字迹工整,如实填写;的确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,修改后,要在修改处盖章才有效。
     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院和学生处将扣留学生证,并通知本人所在学院进行批评。
      2、如果不小心出现严重错误或者涂抹过重,需要更换,交工本费1元。
      (一)学生个人信息页
      1、将本人携带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在“像片”位置。
      2、发证日期填写2013年9月。
      3、有效日期填写毕业那年的6月(按本科四年;专科三年学制计算)。
      4、姓名填写应与身份证一致。
      5. 专业班级要写全称。如制药工程2013级1班
      6、学制填写入学到毕业期间的年限,本科四年;专科三年。
      7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一致。
      8、入学年月2013年9月。
      (二)学生假期乘车优待凭证页
      1、家庭所在地填写父母现居住地址,即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、县或县级市,最小到县或县级市。格式按照:省+市,或者省+县,比如:四川成都,河南商丘,北京朝阳。若父母家庭住址变迁,需要出示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,例如居民身份证、暂住证的复印件,方可更改家庭住址,盖章后有效。
      2、乘车区间处填写离家最近的火车站,不清楚乘车区间的同学,须经核实后再填写。
      3、青岛本地的不享受优惠卡待遇,不需填写“乘车区间”一栏,只需在“家庭所在地”栏填写“青岛”,乘车区间空白处划“//”;四年均不乘坐火车的,乘车区间栏也划//。
      4、填写的信息一定要与学籍科提供的学生个人信息一致,特别是姓名、学号、学制、家庭住址、乘车区间千万不可误填,否则,上报教育部时,出现与录取时不一致的信息,影响优惠卡的使用。
      三、审核
      填写完好的学生证由各学院负责审核。统计信息时,将购买优惠卡的学生信息排列在一起,置于前半部;不购买的排列在一起,以方便后续的优惠卡信息导入工作列表。
      四、丢失处理
      1、在办理过程中,学生个人丢失学生证,由学生本人按补办学生证程序交费办理。
      2、在办理过程中,因学院工作失误造成丢失的,由学院负责按补办学生证交费补办。

      五、优惠卡购买说明:凡是四年内有乘坐火车可能的新生,尽量一次性购买优惠卡(每张7元)。如果本次不买,后来再买,上报教育部信息的系统平常不开通。每年只在十二月份开通一段时间。报不上信息,优惠卡使用时会受阻;增补的信息上报时也容易出错或者遗漏。

学生证优惠卡发放明细表.xls

学生证优惠卡发放汇总表.xls